为切实解决以不立案、拖延立案、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为表现形式的立案难、执行难和见法官难的“新三难”问题,进一步整治司法作风,镇赉县人民法院针对“新三难”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 畅通反映、举报、投诉问题通道情况 通过展报展架、LED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电话15个,并同步公开《六项措施》。遇有当事人查询法官联系方式的来电,热线接听人员均提供“N号码”,即审判团队及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官当次接听率。 加强网上立案情况 优化升级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切实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解纷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全面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形成制度化、集约化、信息化的辅助事务管理新模式,推动审判效能再提升。 加强立案难问题的监测通报 加强对“月末周立案偏离度”与“月立案偏离度”指标的监测,通过数据会商机制对被预警法院进行通报。 畅通当事人联系法官渠道 召开专题学习《法官会见当事人若干规定》会议,严格要求法官干警及时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畅通当事人约见法官渠道,规范法官会见当事人程序;并对法官会见当事人的时间、方式,法官无正当理由不予会见或未按规定会见当事人的投诉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加大督促执行力度 加大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发现执行案件在六个月内对相关财产未依法进行处理的,下发督办函督促执行案件限期处理完毕。相关案件引发当事人信访的,无论是否超过六个月,都要限期执结。 持续强化监督考核和追责问责 审判管理办公室会同政治部(督察室)联合开展“新三难”问题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检查公开情况、电话抽查接听情况、现场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督察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执行权正确行使,以督察工作支撑和服务全院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