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尽显巾帼风采。她以女法官特有的“柔情”,扎根民事审判领域,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公平与正义,她就是长岭县人民法院新安镇人民法庭庭长王洪敏。 身为审判一线的办案法官,阅卷、开庭、审案、调解、制作法律文书,这些构成了王洪敏忙碌却充实的日常。“民事案件只要有调解结案的机会,就必须全力以赴。一纸判决虽能解开法律层面的‘结’,但法官用心调解,才能融化当事人心中的‘冰’。”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王洪敏有着一套独特的“温情调解法”。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她带着书记员主动前往被告家中,轻声细语安抚原被告情绪,一步步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最终,不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还让受损的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在完成繁重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王洪敏还担任长岭县第七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她走进校园,借助生动有趣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打开法律知识的大门,在孩子们纯真的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审判工作千头万绪,挑战与压力如影随形,但王洪敏从未有过丝毫退缩,自2018年进入法官员额队伍以来,她已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70余件。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的职责,履行着对公平正义的承诺。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