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带雨逐西风,大地阳和暖气生。在春天万物复苏的时节,为进一步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的法制氛围,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深入周边村镇开展生态保护法制宣传。 浑江区人民检察院走近群众身边、走到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心坎,通过讲法律、讲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生态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详细讲解禁渔禁猎、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认真解答现场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案件线索,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此次活动共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册5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环保热点、难点问题10余次。 下一步,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发挥检察职能,继续深入打造“山水”生态检察品牌,以“检察蓝”守护“山水绿”,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