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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讲堂 |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或母可以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吗?
日期:2025年03月24日 来源:

问: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或母可以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吗?

答:可以,但需有正当理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普法讲堂

夫妻一方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以明确亲子的血缘关系,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使应尽义务的人不致逃避责任,实现法律的公正。

但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的主体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二是提出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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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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