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县、乡、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诉调对接及基层治理效能和水平。连日来,抚松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徐莲花在“抚松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上,针对县综治中心常驻、轮驻、随驻单位工作人员,乡镇政法委员、乡镇综治中心及村(社区)综治中心代表连送三堂法律讲座,具体实用的授课内容受到参学人员的青睐。 讲座中,法官采用PPT课件图文并茂的方式,分别围绕立案受理、诉调对接的操作环节、流程进行详细解答;结合典型案例及调解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些细节进行阐述;与参学人员共同分享法院诉调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及调解心得体会,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通过直观的教学与交流互动,帮助大家增强破解矛盾纠纷调处难题的能力和信心。同时,法官在讲座中还全面系统地解析了《人民调解法》的概念、原则,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及制度规则等内容,指出了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的行为规范以及违纪违法的处理,对调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提示和强调,及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徐法官不辞辛苦地给我们连讲三课,面对面地帮助我们提升调解技能和方法,不仅开拓了视野,还增强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自信心。”“通过学习,我将做到学以致用、积极工作,为平安抚松、法治抚松做出应有的贡献。”……参训人员纷纷表示。 综治中心连万家,平安幸福你我他。下一步,在促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抚松县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定职能范围,认真做好指导调解、强化调解释明等工作,促推解纷资源整合,不断引导当事人在综治中心通过调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并继续探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以及“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创建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典型案例及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机制的宣传推广,切实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基层治理中一幅和谐亮丽的人文“枫”景。 初审:侯春强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