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都静
日期:2025年04月10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件时,充分关注到未成年人监护人在监管义务方面的缺失,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用法律督促其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男)与未成年被告人方某某(男)为骗取钱财,借助某聊天软件,以虚构女性身份“李馨妍”与被害人戚某某结识并确立恋爱关系,通过编造各类事由,骗取戚某某人民币8.33万元,所得钱款均用于二人日常花销。案发后,被告人方某某家属代其向被害人返还案涉钱款。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发布指导令:筑牢家庭监护防线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迪法官发现被告人方某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家庭监护缺失、教育不当有着密切联系。为了纠正监护人在教育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引导他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法院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日常行为的监管,定期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其心理状态和思想动态,积极营造健康的家庭氛围,加强亲子陪伴,提高陪伴质量,履行好监护职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促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


0
责任编辑:张立蕴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