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1日
首页
第07版:文摘精选

被动离婚 善良妻子维权讨公道

幸福表象,丈夫暗中出轨

如果不是丈夫的情人找上门,李梅一直以为自己的婚姻是幸福的。多年前,她从安徽来上海打拼,在朋友组织的聚会上认识了薛凡。薛凡是江西人,比她大五岁,已经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主管,给她传授了许多职场经验。

根据薛凡提出的建议,李梅少走了不少弯路。她当时收入不多,花了近半个月的工资购买了名牌袖扣送给薛凡作谢礼。她的单纯和真挚让薛凡十分感动,此后,薛凡对她展开了追求。半年后,两人确立爱人关系,并开始同居。

在李梅眼中,薛凡成熟有魅力,聪明且幽默,很会讨异性欢心。两人恋爱期间,她多次发现薛凡和其他异性关系暖昧,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但总是经不住薛凡的哄劝,最后都选择相信薛凡。2011年,两人的恋情终于修成正果,着手购买婚房结婚。

按照当时的政策,外地户籍的个人想要购买房子,需要满足连续五年在上海缴纳个税和社保的条件。李梅来上海不到三年,还好薛凡满足购房条件,两人看中了一套270多万元的房产。

薛凡家境不错,他在上海打拼多年赚了不少钱,于是出资210万元。李梅家境一般,也没多少积蓄,只出资30万元。最终,两人以薛凡的名义贷款买房,首付240万元,贷款30多万元,贷款由薛凡负责偿还。

婚后第二年,李梅生下儿子。薛凡在事业上不断进步,当上了公司高管,深受老板信赖。2013年,老板对薛凡委以重任,让他全权负责长三角区域的工作。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薛凡在杭州设立了办事处,平时都住在杭州,周末才回到上海和家人团聚。李梅独自照看年幼的儿子,常常忙得焦头烂额。薛凡每次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倾听和分担她的烦恼,让她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但实际上,薛凡并没有李梅认为的那样忠于家庭。

薛凡在杭州工作期间,结识了做广告业务的吴燕,两人发生了婚外情。薛凡在杭州租住的房屋成了他和吴燕的“家”,周围的人都以为两人是夫妻。可时间一长,薛凡对吴燕的激情渐渐变淡,他的注意力又被公司新来的实习生方婉茹吸引。方婉茹充满青春活力,薛凡很快把她发展成地下情人。2016年底,薛凡和吴燕摊牌,结束了两人长达三年多的同居关系。

情人倒戈,丈夫先提离婚

吴燕曾以为可以和薛凡长相厮守,没想到薛凡会移情别恋,对此,她心怀不满想要报复。她知道自己是第三者,即使薛凡伤害了她,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于是,她想到了薛凡的妻子,决定借助李梅的身份让薛凡付出代价。

和薛凡共同生活三年多,吴燕掌握了薛凡的许多信息,包括他的家庭住址、李梅的联系方式等。2017年2月,她专程来到上海找李梅表明身份,向李梅出示了薛凡出轨的证据,还告诉李梅,薛凡现在又和方婉茹发生了婚外情。

吴燕来之前特意咨询过律师,律师表示,她和薛凡在杭州同居期间一直以夫妻相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薛凡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她怂恿李梅去法院告薛凡,承诺会提供所有证据。

得知薛凡这些年来“家外有家”,李梅既震惊又伤心。但她是个善良的女人,对薛凡依然有感情,不希望把他送进监狱。她考虑再三后告诉吴燕,只要薛凡肯回归家庭,她不会告薛凡,还劝吴燕不要对薛凡另寻新欢的事耿耿于怀。李梅的反应让吴燕很不满,两人不欢而散。

事后,李梅和薛凡对质,薛凡承认自己背叛了婚姻。李梅劝说他回归家庭,他却没有答应,直言会保障一家人的生活,让李梅别干涉他在外面“享受”。此后,两人的夫妻关系急剧恶化,每次沟通都以李梅委屈的哭泣结束。

在薛凡看来,他和李梅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李梅知道他的重婚行为,只要他一天不离婚,李梅就可以状告他,这让他深感不安。为了占据“主动”,2017年5月,薛凡第一次提出离婚,李梅坚决不同意。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儿子年幼需要父母的陪伴,李梅也愿意解决矛盾继续这段婚姻,最终认定两人的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妻子无错,得到六成房产

李梅希望这份判决能打消薛凡离婚的念头。可没想到,过了半年,李梅第二次接到了薛凡的离婚起诉书。这一次,她彻底绝望了,同意结束这段婚姻。两人都认为儿子由李梅抚养更好,然而,在分割财产时,他们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了严重分歧。让李梅气愤的是,薛凡竟然提出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和李梅没有一点儿关系。

薛凡说购房使用了他的资格,如果没有他,两人根本不可能在上海买房。另外,他出资210万元首付,贷款也一直由他来偿还。他还提出,李梅拿出的30万元首付可以视为借款,离婚后会连本带利还给她。李梅当然不认同这个说法,提出由于受政策限制,只能以薛凡的名义贷款购房,但结婚后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不仅在付首付时有出资,婚后也共同偿还了贷款。

法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认为不能仅以购房资格、贷款人的名字来判定房产归属,而要看购房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薛凡和李梅在婚前已经同居,购房之后不久便登记结婚,种种行为表明,两人把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分割时,由于购房发生在两人同居期间,要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多少,综合购房资格、出资额、还贷比例等各项因素,最终判决薛凡获得55%的房产份额,李梅获得45%的份额。

一审判决后,李梅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份额。她联系到吴燕,不仅拿到了吴燕和薛凡同居时的亲密照片、聊天记录,还拿到了吴燕的一份流产手术单,薛凡以丈夫的身份在手术单上签名。

这些证据让二审法官对案件有了更多了解。在法官看来,已婚的薛凡长期与婚外异性同居,造成了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最终导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具有明显的过错。薛凡作为过错方,不仅应该少分财产,而且要赔偿李梅精神损失费。

法官审理后认为,李梅没有控告薛凡重婚,因此不能认定薛凡重婚。但从他和吴燕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在吴燕的流产手术单上以丈夫的身份签字来看,他对婚姻的背叛已经到了严重程度。购房时,薛凡的出资明显多于李梅,但他的过错也非常严重,按法律规定应该少分财产。李梅既是无过错方,而且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从婚姻法规定照顾妇女儿童的法律原则出发,理应分给她更多的财产。

2019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梅获得60%房产份额,薛凡赔偿李梅五万元精神损失费。

(王梦茜/文)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