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司法局、林业局、科协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多措并举,营造保护氛围。制作禁止猎捕、杀害、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的宣传彩页5000张,散发到各大超市、商场、集市。在城区和各乡镇集贸市场、车站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悬挂横幅36条,张贴宣传标语2000多张。
(王宁香 高敏)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