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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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行业服务

“伪校车”严重超载 驾驶员获刑

本报讯 邢蕴科 报道 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作为校车,车上的承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100%,属严重超载行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拘役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冯某在驾驶小型面包车提供校车服务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询,冯某驾驶的“校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而是一辆小型面包车,这辆面包车核载人数为5人,而车上驾乘人员共有20人,超过核定人数300%,属严重超载行为。

法院认为,该案“校车”驾驶员冯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其行为侵犯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法院判处冯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作为校车,车上的承载人数大大超出车辆的核载人数,安全隐患直线上升,随时都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乘客的生命安全。截至目前,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了14名驾驶伪校车并严重超载的驾驶员。该系列案件的判决在警醒当下的民办幼儿园和学生家长们,不要让“伪校车”“超载校车”成为扼杀孩子生命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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