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2011年1月18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关于棚户区改造内拆迁居民办理产权证问题规定,以下拆迁区的原产权人,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速到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回迁登记,逾期视为无异议,依据《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登记部门予以产权人办理回迁登记手续。坐落:芙蓉花园小区一期,原产权人:孙春山,现产权人:孙文天,面积:80.49平方米,用途:住宅,电话:0435-2386160
遗失公告
陈盼,身份证号码:220322198612288896不慎将坐落在梨树县天阳小区5号楼东三单元808室,混合结构住宅,建筑面积:49.17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回迁入住通知单丢失,通知单编号:27号,特此声明。
公告
根据产权人王良忠,刘凤艳的申请,坐落于集安市东村东村102008,结构为其他结构,面积为79.1平方米,原(产证号、预售登记证号、他相权证、预售证)10-197,10-197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一个月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集安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05月22日
公告
根据产权人王云善的申请,坐落于集安市财源村财源103002,结构为砖木结构,面积为71.98平方米,原(产证号、预售登记证号、他相权证、预售证)020482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一个月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集安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06月01日
公告
根据产权人叶春礼,于井荣的申请,坐落于集安市砬子沟村砬子沟103002,结构为砖木结构,面积为66平方米,原(产证号、预售登记证号、他相权证、预售证)08-43,08-43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一个月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集安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06月01日
公告
根据产权人李希福,曲红的申请,坐落于集安市西村西村112002,结构为砖木结构,面积为43.44平方米,原(产证号、预售登记证号、他相权证、预售证)11-317,11-317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一个月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集安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06月01日
公告
根据产权人曲永明,周德梅的申请,坐落于集安市热闹村热闹107078,结构为其他结构,面积为42.75平方米,原(产证号、预售登记证号、他相权证、预售证)02123,02123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者损毁),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一个月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集安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0年06月17日
遗失声明
范秀香身份证号:22011119680307244X丢失,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