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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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第一书记

声明

梅河口市山城镇鑫好运来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遗失,法人:邬德水,经营场所:梅河口市山城镇桦树村,许可证编号:JY22225000086871,发证日期:2018年4月23日,有效期至2023年4月22日,声明作废。

声明

梅河口市山城镇爱心孕婴山城镇一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社会信用代码:2204211979****111X,法人:姚金有,经营场所:梅河口市山城镇光明街,许可证编号:JY12225000049010,发证日期:2016年12月6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5日,声明作废。

声明

梅河口市福库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220581MA13X7MU61,注册号:220581NA001039X,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四组,法人:魏福库,核准日期:2014年1月17日,声明作废。

声明

梅河口市巨源建材有限公司公章(编码:2205811060394),财务章(编码:2205811063956),法人章(编码:2205811062817)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李宏光(身份证号:220324197812241214)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营运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许可证号:220382401307,声明作废。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分”。

马志军的房屋座落四方坨子区96号1单元4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3年3月27日转让给刘济南,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5日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张海涛的房屋座落2区14段465号4单元4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4年9月12日转让给台明英,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8日

公告

权利人:马先(曾用名马蛟),2019年12月4日到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调换房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吉(2019)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330号。房屋坐落在辉南县卓越家园B8号楼3单元508室,建筑面积为51.44平方米。原房屋坐落在朝阳镇富强街一委一组,建筑面积为19.62平方米,产权证为房权证辉朝字第0011184号。

经过我中心到辉南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调取原房屋登记档案,原权利人—公民身份号码为220523171121031的马先(已经去世)与现权利人身份证号码为220523199005090118的马先(曾用名马蛟)身份信息不符。

根据以上事实,我中心通知马先(曾用名马蛟)在30个工作日之内来办理更正登记,马先(曾用名马蛟)逾期未来办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予以更正,撤销对马先(曾用名马蛟)办理的吉(2019)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330号不动产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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