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因不孕不育到医院做试管婴儿,其间,发现胚胎停育,医院建议妻子做主动免疫治疗。经过检查后,丈夫不符合免疫治疗要求,医生表示,可以换人做第三方免疫治疗。于是,夫妻俩找来协助做手术的第三人。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输血的过程中,妻子感染了HIV(人体免疫缺陷病毒),由此引发了一起特殊的医患纠纷。
好友帮忙输血,不料让患者感染HIV
1989年出生的季颖萍是辽宁人。因结婚后不孕不育,季颖萍于2015年5月20日在丈夫杨一清的陪同下,到沈阳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助孕治疗,即做试管婴儿。经过各项检查后,显示季颖萍一切正常,遂准备进行胚胎移植。
6月15日,季颖萍及杨一清做试管婴儿前化验检查均未见特殊异常。经取卵、移植,一个月后,季颖萍经验血显示已成功怀孕。后医院为其进行保胎治疗,但两个月后,超声显示胚胎停止发育,季颖萍只得在医生的建议下做了无痛人流手术。
为了弄清胚胎停止发育的原因,11月11日,医院对季颖萍进行宫腔镜检查,发现胚胎停育原因系因季颖萍封闭抗体阴性。根据季颖萍的实际情况,医院建议其进行主动免疫治疗后,再行冷冻胚胎移植。
免疫治疗即提取他人血液里的淋巴细胞并注射到季颖萍体内。11月23日,医院向季颖萍及杨一清告知并签订《反复性流产主动免疫治疗知情同意书》,告知季颖萍采取治疗后可能出现的情况。由于医院检查后发现杨一清不符合免疫治疗要求,无法给季颖萍做免疫治疗,医生建议做第三方免疫治疗。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状况出现了,并因此引发一场医患纠纷。11月25日,季颖萍找到自己的朋友牟其斌,表示想请其帮忙去医院为自己做免疫治疗。牟其斌二话没说,欣然答应前往。而本想帮忙的牟其斌做梦也没想到,由于自己身体方面的原因,这个忙最终帮成了倒忙,甚至还害了季颖萍。
牟其斌经系列检查未见异常,当日医院即行第一次主动免疫治疗。12月16日,当季颖萍按医嘱再次带着牟其斌来做第二次免疫治疗时,医院经常规采血后,发现牟其斌血液中的红细胞与淋巴细胞分离不良,故建议放弃此次治疗,换其他人体检后再行免疫治疗。
季颖萍不得已只能再次向自己的朋友求助。两天后,季颖萍找来另一个朋友袁茜茜协助做免疫治疗。经检查未见异常后,医院当日行第二次免疫治疗。2016年1月8日及1月29日,医院再次采用袁茜茜的血液行第三次及第四次免疫治疗。3月5日,医院对季颖萍拟行冷冻胚胎复苏后移植前准备。
一切都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中。然而,医院于3月10日对季颖萍进行常规检查时,再次发现了异常情况。医生告知季颖萍,检查结果显示其感染了HIV,其丈夫杨一清没有感染。之后,在季颖萍的要求下,牟其斌、袁茜茜均去抽血检查,结果显示牟其斌感染了HIV。
双方法庭舌战,感染是否为医院责任
试管婴儿没有做成,却感染了HIV,季颖萍不甘心就这么不了了之,决定要向医院讨个说法。
由于HIV目前仍是无法治愈的疾病,且具有传染性,季颖萍及家人今后要承受巨大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也无法生育孩子,以后的人生都将在痛苦中度过。想到这,季颖萍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于医院造成的,是因医院违规、违法的输血等医疗行为致使自己感染了HIV,遂将医院告到了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医院的医疗行为与自己感染HIV具有因果关系,确认自己在医疗期间感染HIV系医疗事故。
对于季颖萍的起诉,医院指出,因季颖萍的流产原因为封闭抗体阴性,医院按照诊疗规范,在治疗前向季颖萍夫妇告知并签订了《反复性流产主动免疫治疗知情同意书》,告知其采取治疗后可能出现目前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情况。在经季颖萍同意后,为其进行免疫治疗。医院认为,对第三方免疫治疗人员的检查也是尽责的,指出牟其斌经过血常规、单纯疱疹病毒、生化系列检测等均显示未见异常,符合免疫治疗要求。综上,医院认为对季颖萍感染HIV没有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季颖萍的诉讼请求。
构成医疗事故,法院认定存在过错
沈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8年7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期间,季颖萍申请到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中心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对季颖萍诊断正确,选择主动免疫治疗是可行的。但同时指出,医院对季颖萍行主动免疫治疗前告知不规范。知情同意书中告知由替代者对季颖萍进行免疫治疗时,医院没有再次告知免疫治疗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其告知不规范。鉴定中心进一步指出,医院在选择牟其斌对季颖萍进行免疫治疗前,虽进行了HIV等有关疾病的检测,但没有对牟其斌进行有关高危性行为、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病史询问并记录在案,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鉴于此,鉴定中心得出鉴定结论:现有鉴定材料无法排除季颖萍除注射途径以外的其他感染途径,故季颖萍感染HIV的途径目前尚不能明确。故本例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类型(参与度)目前无法明确,季颖萍目前状况尚不构成伤残。
虽然鉴定报告认为现有鉴定材料无法排除季颖萍除注射途径以外的其他感染途径,但是法院认为,季颖萍在进行免疫治疗前未感染HIV,在用牟其斌的血液进行免疫治疗后感染了HIV,且牟其斌也查出感染了HIV。由于医院没有对牟其斌进行有关病史询问,违反操作规程,恰恰牟其斌有过高危性行为,上述原因导致季颖萍感染了HIV。
虽然HIV的传播途径有性传播、血液传播等方式,但季颖萍和牟其斌同时查出感染HIV,且季颖萍用牟其斌的血液进行了免疫治疗,必然性大于偶然性。所以,季颖萍请求确认被告医院的违规操作与自己感染HIV具有因果关系,确认其在医疗期间感染HIV系医疗事故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对季颖萍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2018年7月26日,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某医院与季颖萍在诊疗过程中感染HIV有因果关系,构成医疗事故。案件受理费100元、鉴定费17250元,由被告医院负担。
据《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