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分”。
李春的房屋座落2区4段181号1单元3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3年12月24日转让给孟丽华,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3日
遗失公告
产权人:杨军,身份证号码:220322196802042935坐落在刘家馆子镇刘家馆子村五社,砖木结构住宅,建筑面积:8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2日
房屋所有权继承
房屋所有权人:薛桂生,坐落: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35.2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薛桂生,坐落: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35.2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24655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3498号。回迁卓越家园B9号楼2单元304号一处房屋,薛荫华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华玉文,坐落:朝阳镇兴工街一委三组,建筑面积:53.57平方米,房权证辉朝字第0003750,赛金梅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谷宝财,坐落:朝阳镇卓越家园C10号楼6单元215室,建筑面积:50.09平方米,用途:住宅,回迁协议编号000878号。刘淑荣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白洋,坐落:朝阳镇卓越家园C7号 楼2单元106室,建筑面积:61.89平方米,用途:住宅,回迁协议编号00060号。张桂珍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