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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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政策解读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原来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经初步审定,不动产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注销原证

土地权利人:杨培实

土地座落:辉南县楼街乡龙泉村永发卜社

土地证号:辉集用1991第320231号

证书种类:(集体土地使用证)

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

使用权面积:200平方米

联系地址: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4255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杨立娟、潘鹏,坐落:工农街光明小区1号楼4单元208室。房屋总层数:6,所在层数:2,建筑面积:87.42平方米,用途:住宅,所有权证字号20200005025号。因权利人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补发。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李胜全,将坐落:辉南县团林镇团林屯,使用权类型:集体,使用权面积:336平方米,建筑面积:92.5平方米,土地证号38481,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团林镇国土资源站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俊江,坐落:辉南镇胜利街四委八组,建筑面积:54.9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辉房权证辉朝字第1003363号。徐莉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金玉霞 殷胜年,坐落:样子哨镇永胜街河泽园小区3号楼2单元304室,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8.7m2,购房合同编号:GF-2000-0171,因殷胜年已病故,现由金玉霞继承该房屋,其他相关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样子哨镇自然资源站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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