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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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农民与法

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 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问:李某向杨某借款1.8万元,有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但是没有借条,现在李某未还钱也不接杨某电话。请问,杨某该怎么办?

答:可以以民间借贷关系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和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杨某可以将微信聊天记录和支付宝交易明细作为证据向法院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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