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代伟报道 近年来,长春市二道区委紧紧围绕“三不”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巡察+”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三不”具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挥巡察震慑作用,让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敢腐,就是要重惩治、强震慑。区委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严重阻碍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让意欲腐败者心存畏惧、不敢越雷池一步。
发挥巡察战略作用,让干部因制度而“不能”。不能腐,就是要重制度、强监督。区委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通过建立《区委巡察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让胆敢腐败者在严密的制度和有力的监督中无机可乘。
发挥巡察教育作用,让干部因觉悟而“不想”。不想腐,就是要重教育、强指导。区委始终将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巡察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了纪律意识,加强了党性教育,从思想上、源头上消除了贪腐之念,逐步形成了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从根源上保证了党长期执政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