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小宇 报道 5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培训。会议对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2021年的执法和大练兵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6个市、县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我省市县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要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加快推动能力提升,不断释放改革红利,真正培养一支能够“打胜仗”的主力军。
加快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在完成组织体系并按新体制运行的基础上,确保做好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执法队伍结构优化、法治保障等全面到位的“后半篇文章”,实现“真垂管”“真综合”“真担当”“真作为”。要持续巩固“大执法”格局,健全部门间生态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实现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效衔接、协同配合,强化立法与执法联动、执法与公检法联动、跨区域执法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工作,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资源,健全执法部门与要素监管部门、环评部门、监测部门、督察部门等内部协调机制。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
加快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步伐。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执法机构建设标准化、装备器材现代化、队伍素质专业化、管理制度规范化为基本要求,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制定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规划,规范机构岗位设置,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职能和人员配置,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实现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车辆(装备)标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严格考录制度,坚持“逢进必考”,提高人员素质。要强化执法稽查职能,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促进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探索加强监测监管的路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测监管精细化水平。要加快推进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统筹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全覆盖、全使用、全联网。将现场执法和处理处罚的全过程纳入系统留痕管理。推进移动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环境信用等信息系统共享互通,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环境违法问题,提升现场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要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强化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监管和信息公开,提高监控质量。研究制定不同工况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定原则方法,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规范非现场监管工作程序,逐步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督执法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