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申请人:梨树县明扬医院,坐落于梨树镇民主大街南、韩州大路东的不动产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面积:9765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 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