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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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农民与法

子女赡养父母达成的协议效力如何

问:刘某与老伴余某育有四儿四女,余某在世时四个儿子之间曾达成由老大老二老三出钱,小儿子负责照顾父母的协议。刘某现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生活需人照料,子女之间却因照料方式出现分歧,导致刘某生活处于窘境。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轮流照料其生活。

答: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刘某四个儿子虽然曾就如何父母赡养问题达成协议,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当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无法保障老人生活时,不能以协议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在征求刘某及其四个儿子意见的基础上,判决刘某的四个儿子每人每年轮流赡养三个月,四个女儿每月给付400元赡养费,医疗费按发票金额由子女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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