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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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政策法规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任六先、任明华,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四委六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产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4736号。由子女任海林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纪爽,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东方锦都6号楼3单元507室。建筑面积:74.22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吉(2017)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33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李杰因房屋产权证保管不善遗失,房权证:辉房权第20006号,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一委一组,用途:住宅,面积:72.4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遗失声明

梅河口市天成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1559787393E)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庞聪)章遗失,声明作废。

东丰县宏达一期初始登记公示

2007年4月29日,辽源市宏达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宏达花园一期1号楼7单元402室、建筑面积:69.61平方米全款出售给高长宝。

高长宝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如有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0437-6200021

联系人:张金发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7日

遗失声明

东丰县卓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将财务专用章遗失,编码:2204211246884,声明作废。

声明

吉林省大正保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21559773960P)遗失公章(编号:2206211046550)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宫贺身份证丢失,证号220323199105157235,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徐家盒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Y2220323005117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于凯歌身份证丢失,证号:22032320010602121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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