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声明作废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人:兽医站,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四委二组。房权证号:吉房执朝字第690号,仓库,面积:55.57平方米;房权证号:吉房执朝字第691号,仓库,面积:78.39平方米;房权证号:吉房执朝字第694号,锅炉房,面积:78.72平方米;房权证号:吉房执朝字第692号,办公楼,面积:288.23平方;房权证号:吉房执朝字第688号,仓库:面积:54.98平方米;房权证号:吉房执朝字第689号,办公楼,面积:375.7平方米。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42557
公告
我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中,有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中心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30日内来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3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其房屋买卖事宜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张振环,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11995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八委六组。回迁地址:朝阳小镇9-1-502,面积:97.14平方米,签署协议人:王铁仁。
产权证姓名:张振环,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11995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八委六组。回迁地址:朝阳小镇16-1-801,面积:46.78平方米,签署协议人:王铁仁。
产权证姓名:张振环,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11995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八委六组。回迁地址:朝阳小镇16-1-901,面积:46.78平方米,签署协议人:王铁仁。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权利人:张志琴,房屋坐落:山城镇团结街三委二十八组,房屋所有权证号:梅山房权证山城镇字第06818号,栋号:3/3-296-1面积:146.70平方米,用途:综合楼,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的,将为其办理注销登记。
梅河口市山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公告
由于湾龙镇兴安村村民陈福军自己保管不善,将我单位核发的《确定位置通知书》丢失,编号0818195,现公告作废,特此声明。
梅河口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永昌,房屋坐落:团林镇西宁村,建筑面积:8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栋号:28-80-90号,土地证号:41097号。该房屋由李慧治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兴旺,坐落:团林镇纪家村,建筑面积:9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栋号:13-81-96号,土地证号:40115号。该房屋由李国君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田德发,坐落:团林镇永康村,建筑面积:58.59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栋号:4-36-36A号,土地证号:080100882号。该房屋由刘喜珍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于有和,土地证号:(92)41338,宗地面积270平方米,建筑面积81.56平方米,坐落:团林镇东胜村李家街屯。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
房屋产权人:于有和,房产证档案号:3—13—13,建筑面积82.3平方米,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补证,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