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文彪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号220382400674,车牌号:吉C64752声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剑,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七委六组,建筑面积:53 平方米 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吉(2017)辉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019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我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30日内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3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吕明,产权证号:第吉房执杉字第2006075号。房屋原地址:新民街。签署协议人:吕成龙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由于湾龙镇共安村村民洪海个人保管不善,将我单位核发的《确定位置通知书》丢失,编号0818090,现公告作废,特此声明。
梅河口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遗失声明
梅河口市艺嘉食品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社会信用代码:92220581MA14DKQN1X,法人:刘凯,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博文四期12-1⋕楼1-3⋕号1-4⋕楼门市,许可证编号:JY12225000074584,发证日期:2017年9月15日,有效期至2022年9月14日,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柳亚贤、刘为庆,坐落:辉南县杉松岗新民街(回迁:民乐宜居二期A6号楼1单元802室,面积:42.39平方米),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产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3000254号。由子女刘兰继承该房屋,配偶刘为庆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刘兰,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姜宝生、马艳芳,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五委一组,建筑面积:93.7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0017040号。由子女姜龙飞继承该房屋,配偶马艳芳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姜龙飞,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