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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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公益广告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玉真,坐落:朝阳镇富强街二委三组,建筑面积:42.38平方米,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5902号,用途:商业。土地使用证:辉国用(2005)字第230120561号,由女儿李秋继承该房屋,配偶张淑梅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女儿李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登记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礼辉,坐落:辉南县朝阳镇高集岗马家岭八里卜屯,面积:10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351遗失。土地使用权人:王礼辉,使用面积:330平方米,土地证号:080800521号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登记遗失公告

土地使用证人:于财,坐落:辉南县双凤乡石顶子村班家社,土地建筑面积:123.75平方米,使用权面积:317.25平方米,用途:住宅.土地证号:0502197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裴石秀、朴学福,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二组,建筑面积98.6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29560号。由配偶朴学福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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