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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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行业服务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陈作义、程艳菊,坐落:辉南县杉松岗和平街,建筑面积:59.28平方米,用途:住宅,产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2000802号(回迁:民乐宜居15号楼2单元 606 室,面积:71.06平方米)。由配偶程艳菊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遗失和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田,坐落:辉南县石道河镇大北岔村三角区,建筑面积:8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001363号,上述房屋所有权由王淑荣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高张冬与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订的《货币化安置棚户区居民回购商品房屋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辉南镇粮库南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0201360、00201370、9604100。拆迁面积:47.85平方米、33.35平方米、30.74平方米;回迁新址:和乐佳园,5栋,门市105室,回迁面积:48.98平方米、7B栋,门市101室,回迁面积:101.65平方米;协议编号:039,签字日期:2018年1月20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遗失声明

吉林博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遗失,公章编码:2204092313100,吉林博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2204092313105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辉南县辉南镇七合村三社王维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土地确权证号:J220523001312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承包方:张立明,地址:东丰县大阳镇宝山村三组,面积:23亩,土地承包合同代码:220421101202030047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

权利人:王喜红,东丰县猴石镇富民村五组,住宅,建筑面积84平方米,吉房权东猴字第237号,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王喜红,东丰县猴石镇富民村五组,土地使用面积:270平方米,东猴集1907字第1474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衣春来,东丰县猴石镇新立村三组,住宅,建筑面积85.44平方米,吉房权93字第42号,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李春江,东丰县黄河镇福山村一组,用地面积330平方米,东集用(2010)第042100157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崔荣,东丰县二龙山乡二龙村四组,宅基地面积270平方米,证号:东2008042120458号,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权利人:林美波,位于东丰县横道河镇合力村七组,面积84平方米,吉房权横字第3011号,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丛淑文 身份证号:220322194510109262。对坐落于梨树县西街紫玉华府西区13号楼3单元206室的不动产申请办理继承登记。规划用途:住宅。面积78.03平方米。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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