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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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遗失声明

长春市风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公章(编码2201061475364)、财务专用章(编码2201061475526)、法人章李建新(编码2201061475743)丢失,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丕立、耿金英,坐落:辉南县春佳16号楼3单元708室,建筑面积:87.06平方米,用途:住宅,商品房合同编号:JDXC-EZ16063,由配偶耿金英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权证登记遗失公告

房权使用证人:曹洪勇,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使用权面积:200平方米(两层)。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朝字第0007128号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志军、庞洪义,坐落:辉南县杉松岗新民街,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用途:住宅。(回迁:民乐宜居19号楼5单元514室,面积:51.21平方米)由配偶庞洪义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栾义,坐落:辉南县兴工街一委三组,建筑面积:60.1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9743号,由配偶施元云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纯生,坐落:高集岗镇林家和村杨家沟屯,建筑面积:9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2006195号;土地证所有权人:张纯生,土地证号:辉集用(99)字第02021号。由配偶刘淑贤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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