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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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七类违法问题

本报讯 丁晓云 记者 徐文君 报道 惊蛰已至,万物萌动,全省备耕生产全面展开。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供销合作社、省畜牧业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2024年全省农资打假监管执法工作,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2024年吉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备春耕生产、夏季田间管理、农牧业生产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秋冬季农资集中收储期、畜牧春秋集中防疫期、动物疫病高发期为重点治理时段,紧盯农资市场、城乡交界、互联网领域农资电商等重点区域,聚焦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膜、农(畜)产品等重点农资,专项治理七大类违法问题。

一是治理质量违法问题。主要治理生产经营肥料、农膜、农机等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肥料掺杂掺假、虚标含量和养分,擅自修改标识内容、销售外包装未附标识、标识残缺不清,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毒有害成分的;生产销售农机(及配件)未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擅自改变农机具原始参数、出厂性能等问题。

二是治理价格及计量违法问题。主要治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产品价格监督与计量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违法问题;对个别种子、肥料等畅销品种、货源紧缺品种随意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问题。

三是治理“忽悠团”流窜销售及合同诈骗问题。主要加强对流动商贩、兜售团、“点对点”销售假劣农资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农资购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是治理虚假宣传违法问题。重点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违规诱导推销等违法问题。

五是治理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问题。严格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严查互联网平台农资监管缺位,管控不严问题,加大对“电话推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和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兽药问题,互联网跨区域违法违规销售种子等问题。

六是治理广告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坑农害农、欺骗农村消费者等违法问题。

七是治理无照无证生产经营问题。严厉查处种子、肥料、农机、农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无证生产、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合规农资套牌侵权、制假售假、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问题。

《方案》要求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

调,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搞好协同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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