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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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行业服务

声明

辉南镇友好村凤阳堡屯产权人:徐东春,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结构:砖瓦,面积:12.5米×6米=75平方米,间数:叁间,层数:壹层,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3484,栋号:15-46-41-41,特此声明。

辉南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办公室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谭学健,与辉南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房屋拆迁拆迁置换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杉松岗镇新民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0090。拆迁面积:71平方米;回迁新址:民乐宜居二期,A3栋2单元1006室,回迁面积:72平方米;协议编号:A0655,签字日期:2017年11月29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根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5月9日会议纪要精神,县政府授权辉南县自然资源局、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回迁房屋依法进行联合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产权纠纷问题的,由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产权人:王雪莲,房屋坐落:10#-1-301号,面积:101.53平方米,联系电话:13634459899。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 15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的不动产权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声明

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的姜淑华律师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2202199611871365,声明作废。

声明

肖丽在长春市呈沅奥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新星宇·之娇子项目住宅,27栋3单元1406室,日期:2021年7月18日,金额: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收据编号:0022727; 以上收据原件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永宁街道邵家村二组李玉清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100202020001J,承包方代表为李玉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清

2024年3月21日

遗失公告

权利人:张春丰,029715号,房屋座落:3-17涌泉村一组,幢号:01,房号:01,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2,所在层数:1-2,建筑面积:165.60,用途:住宅,产权来源:自建,登记原因:依申请登记,房产证遗失,声明作废。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1日

声明

李滨残疾证丢失,证号22028219810103321953,特此声明。

声明

公主岭市双城堡镇朝阳堡村五组吴树福,农村土地地经营权证220381107203050022JJ,农村土地承包权证220381107203050022J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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