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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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专家热线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勤,坐落:辉南镇城关村二社,建筑面积:68.80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辉南字第000200259号。子女孙长宝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光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张玉敏与辉南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新民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3000270。拆迁面积:35.27平方米;回迁新址:民乐宜居,b14栋4单元310室,回迁面积:42.79平方米;协议编号:B0592,签字日期:2017年11月17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不动产所有权人:方德忠、万秀,坐落:辉南县经济开发区泰和嘉苑小区3号楼106 206号门市。不动权证号:吉(2017)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309号,房屋面积:228.59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不动产所有权人:方德忠、万秀,坐落:辉南县经济开发区泰和嘉苑小区3号楼106号车库。不动权证号:吉(2017)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308号,房屋面积:26.49平方米,房屋用途:车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不动产所有权人:方德忠、万秀,坐落:辉南县经济开发区泰和嘉苑小区3号楼3单元305室。不动权证号:吉(2017)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310号,房屋面积:88.35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土地证登记遗失公告

土地使用证人:周德海,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保安堡村小安山堡屯,土地建筑面积:119平方米,使用权面积:330平方米,用途:住宅。于1992年12月20日获得土地审批,土地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辉

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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