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公告
长春市华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MA14TT2J8P法定代表人齐爽),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 万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特此公告
本公司联系人:齐爽
联系电话:15104430805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251号2号楼金谷鸿业大厦507室
长春市华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30 日
房屋所有权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传忠, 坐落:辉南县石道河镇大顶子村下跄子屯,建筑面积:91平方米 用途: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号:辉城字第2003881号。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梁友,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新民街,建筑面积:33.4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产权号:房权证杉城字第020002012号,(回迁后地址:朝阳镇民乐宜居6号楼2单元1105室,建筑面积:53.63平方米,回迁协议编号:648号)由配偶王珍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尹书文,坐落:朝阳镇工农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7646号,由子女尹宏继承该房屋,配偶孙颖将房屋一半产权赠与给其子女尹宏,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尹书文,坐落:朝阳镇富强街五委六组,建筑面积:42.3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7648号,由子女尹伟、尹宏、尹莉共同继承该房屋,配偶孙颖将房屋一半产权赠与给其子女尹伟、尹宏、尹莉,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