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
首页
第07版:他山之石

辉南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9时,举行辉南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9时

二、听证会地点:辉南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范围:辉南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乡镇代表,土地使用权人代表,其他从事地价相关的工作人员等。

四、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3日(正常工作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辉南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科报名。听证代表由辉南县自然资源局直接从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并能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主持人指挥,非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或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德强

联系电话:0435-8242583

地点:辉南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科

特此公告。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