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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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农民与法

车被借用发生事故 车主需要担责吗

问:小郭和小杨是多年的同事。某日,小杨向小郭借车,而小杨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小郭碍于情面,也并未对此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借给小杨。小杨在驾车外出时,因操作不当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小郭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需要。小郭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出借机动车时应当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不应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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