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能动履职,扎实推进“无讼村屯”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让“无讼”理念融入法治乡村建设,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无讼村屯(社区)”评价工作推进会,相关庭室及工作人员参会。会议解读2024年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无讼村屯(社区)评定暂行办法,并提出要求。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创建“无讼村屯”及开展星级评定工作的意义,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家中,准确掌握各无讼村本年度涉诉情况及涉诉具体案件,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明确评定标准,如实开展分值量化考核,确保每个“无讼村屯”名副其实,起到“样板先行、以点带面”的作用。
7名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分别就辖区无讼村屯发展现状进行汇报,总结经验做法,梳理问题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把“无讼村屯(社区)”评价工作的“规划图”变成“施工图”。 (杨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