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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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特别关注

遗失声明

因权利人将以下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现申请补发,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逾期我中心将补发新证,注销原证。

骆海云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SY0012106、SY00012107遗失,该房屋坐落在伊通镇正阳路北侧盛宇花园5号楼5单元402室,建筑面积77.56平方米。

伊通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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