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的,我与贺某签订《二手车交易合同》,约定贺某将自有的一辆车卖给我。并约定如发现该车是事故车,贺某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后来发现该车辆发生过较大的交通事故,请问,我能要求三倍赔偿吗?
答: 诚实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保障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原则。在车辆买卖中,车辆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关系到车辆使用人的生命安全,直接影响买车人的购买决策和车辆价格。
隐瞒事故是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贺某在交易时就应主动将车辆事故情况告知。即使你未主动询问,贺某也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动如实告知。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一赔三”的条件,是以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消费。是否以生活需要为购买目的应根据购买者的主张、购买数量、购买用途、购买产品性质以及购买者对产品的认知程度进行综合判断。你从事二手车生意,购车以盈利为目的,并非法律规定的消费者范畴,不能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
由于汽车产品自身具有复杂的结构、配置,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不仅危及消费者自身财产和生命安全,还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没有专业能力进行真实鉴别,二手车经销商比普通消费者获得二手车相关信息更方便,具有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活动时,二手车经销商应全面深入了解交易车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