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产权人:吴国玉 身份证号:220322196101140030 坐落梨树县东街23号楼3单元306室。产权证号:21778。房屋编码:0102-007005-0001-30302。面积69.4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5252002)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准予补发证书。
特此公告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不动产登记:
王佳义,15号楼8单元6层6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0.06平方米;
王佳义,15号楼南侧东至西第31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4.54平方米;
张福荣,15号楼4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9.57平方米;
张福荣,16号楼北侧东至西第19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33.55平方米;
司忠臣,19号楼1单元3层3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52平方米;
袁野,18号楼1单元5层5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7.68平方米;
史丹,19号楼2单元3层3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1.64平方米;
薛丽平,18号楼4单元4层4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2.79平方米;
薛丽平,18号楼北侧东至西第2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34.66平方米;
王迪,16号楼7单元4层4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
王蒙,15号楼5单元4层4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9.57平方米。
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0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