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辽源市新胜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2204092190871(辽源市新胜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新发展工农商集团有限公司双兴镇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1MAC0ML6B4P)公章(编号:2205812313542)、财务章(编号:2205812289436)、法人章(编号:2205812260077)、发票章(编号: 2205812232040)遗失,声明作废。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不动产登记:
齐春征,18号楼7单元5层5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9.95平方米;
齐春征,17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8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0.57平方米;
单英梅,19号楼7单元1层1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3.55平方米;
单英梅,19号楼7单元2层2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4.39平方米;
单英梅,19号楼北侧东至西第24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9.53平方米;
赵宇军,19号楼4单元1层1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3.55平方米;
赵宇军,19号楼北侧东至西第12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9.53平方米;
赵岩石,19号楼4单元2层2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4.39平方米;
肖小宇,18号楼1单元5层5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6.10平方米;
廉健,19号楼4单元5层5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8.78平方米;
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