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立鑫 报道 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与山东省东营区人民法院携手联动,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这场有力度、有温度的联合调解高效地化解了纠纷,便利了双方当事人。
2022年,山东某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从事排水采气设备巡检、维修工作,工作地点为长岭县。2024年,该公司以王某工作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设备损坏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其辞退。王某认为其未损坏公司设备,遂向长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不服劳动仲裁结果,遂向长岭法院提起诉讼。
受案后,承办法官王洪敏分别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得知山东某公司已向其公司住所地东营区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对公司损坏的设备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王洪敏联系东营区法院的承办法官,决定将两起案件联合化解,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共同在线上进行远程审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亮证据、述法理,最终,山东某公司给付王某薪资,且不再追究王某责任,该案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