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人张丽丽,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8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6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1.82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
本人张丽丽,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8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7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1.18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
本人沈新杰,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9号楼7单元3层3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4.39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7日
遗失声明
名称:吉林省国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王英豪印),不慎丢失。(公章编码:2208824170879,财务章编码:2208824170878法人章编码:2208824170880),声明作废。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不动产登记:
王红丽,18号楼3单元3层3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95平方米;
越艳红,18号楼5单元6层6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6.79平方米;
李宝山,17号楼3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28平方米;
李静名,16号楼9单元6层6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2.56平方米;
王宝新,19号楼6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1.64平方米;
陈爱国,18号楼1单元2层2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7.68平方米;
徐焱,18号楼2单元2层2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2.79平方米;
刘永芝,19号楼1单元5层5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52平方米;
尹贺,18号楼5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95平方米;
张红领,16号楼6单元5层5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
孟建南,15号楼10单元2层2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0.89平方米;
郝俊,17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1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5.82平方米;
毛玉梅,19号楼4单元6层6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7.24平方米。
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