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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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我爱写作

公告

本人张丽丽,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8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6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1.82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

本人张丽丽,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8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7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1.18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

本人沈新杰,申请坐落在吉林省通榆县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19号楼7单元3层3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4.39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7日

遗失声明

名称:吉林省国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王英豪印),不慎丢失。(公章编码:2208824170879,财务章编码:2208824170878法人章编码:2208824170880),声明作废。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不动产登记:

王红丽,18号楼3单元3层3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95平方米;

越艳红,18号楼5单元6层6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6.79平方米;

李宝山,17号楼3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28平方米;

李静名,16号楼9单元6层6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2.56平方米;

王宝新,19号楼6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1.64平方米;

陈爱国,18号楼1单元2层2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7.68平方米;

徐焱,18号楼2单元2层2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2.79平方米;

刘永芝,19号楼1单元5层5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52平方米;

尹贺,18号楼5单元4层4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3.95平方米;

张红领,16号楼6单元5层5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

孟建南,15号楼10单元2层2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0.89平方米;

郝俊,17号楼南侧东至西第21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5.82平方米;

毛玉梅,19号楼4单元6层6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7.24平方米。

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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