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后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黄殿元 ,不动产坐落:东升街(市场小区2号楼3单元101室),产权证号:4965,面积:28.44 平方米,用途:车库,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河口市红梅镇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039295010
梅河口市红梅镇综合服务中心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后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黄殿元,不动产坐落:东升街(市场小区2号楼3单元101室),产权证号:4964,面积:27.09 平方米,用途:营业,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河口市红梅镇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0392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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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产权人:宋秀英,房屋坐落:红梅镇红梅街五委,结构:砖木,面积: 55平方米,产权证号:5403,用途:住宅,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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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产权人:宋秀英,房屋坐落:红梅镇红梅街五委,结构 :砖木,面积: 36平方米,产权证号:5033,用途:营业,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梅河口市红梅镇综合服务中心
公告
产权人 : 宋秀英,房屋坐落:红梅镇红梅街五委,结构 :砖木,面积: 62平方米,产权证号:5496,用途:住宅,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梅河口市红梅镇综合服务中心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兴乡闫家村四组闫微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200201040071J,承包方代表为闫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微
2025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王忠身份证号220323196706071652丢失,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遗失声明
由于保管不善,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铁炉村七组郭世国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证代码为220323103207070042J,承包方代表为郭世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世国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