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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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农民与法

黑狗“作案”咬死羊 这个赔偿谁负责

【案情回顾】

农村养狗看家护院非常常见,但散养容易引发纠纷。近日,某司法所及时调解一起狗咬伤咬死黑山羊引发的纠纷。

2024年3月,赵某购买1只黑狗饲养,但由于对黑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它常常自由漫步至邻居家“走亲串戚”。张某得知此事后,曾与赵某沟通,但赵某未对黑狗的行为进行干预,默认黑狗的放养状态。然而,近期发生的一起不幸事件打破往日平静。张某报警称,赵某饲养的黑狗前后咬死咬伤他家养殖的羊,共计25只,给他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张某要求赵某作为饲养狗的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摸底,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对周围环境拍照取证,走访周边村民,明确纠纷事实,找准矛盾根源,开展调解工作,其间,为两名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在大家的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赵某按市场价赔偿张某经济损失,并当场给付赔偿款3300元,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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