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东丰县南屯基镇裕民村二组刘世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土地承包合同编码:220421110215020006J,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马琳娜身份证遗失,证号220102198812195946,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遗失声明
吉林广铭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8MA177NU4XR)将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姓名:李振华)、合同章、发票章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春市艺启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PT9K1H)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U盾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春市鑫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CEUQN967)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U盾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刘佩建,身份证号码:220821196905030030,因保管不当将失业证遗失,失业证档案编号(221156),声明作废。
2025年3月3日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新发街风电路(龙海新城)二期不动产登记:
罗金东,16号楼5单元6层601,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7.04平方米;
孙强,15号楼5单元6层6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0.06平方米;
郎学军,17号楼7单元5层5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1.53平方米;
郎学军,17号楼北侧东至西第20门,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2.38平方米;
谷秀英,16号楼6单元2层202,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
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