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姓名:王喜有,房屋坐落位于吉林省东丰县小四平镇孤山村三组,土地使用证号:东集用(1990)3814号,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70平方米。结构:土瓦。用途:住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特此声明。
东丰县宏达二期高层入住名单(补录)
经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在辽源市宏达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宏达二期小区高层)购楼者入户名单如下:
7号楼708室,李平,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7号楼903室,葛占凤,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603室,张家鹏,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703室,金淑梅,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1302室,王国良,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1202室,孙红,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904室,王健,建筑面积:87.77平方米;
7号楼1306室,金淑梅,建筑面积:102.28平方米;
7号楼1303室,于洪洋,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602室,张甲录,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502室,王健,建筑面积:79.34平方米;
7号楼1008室,孙红,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8号楼807室,孙义龙,建筑面积102.28平方米。
8号楼704室,张家鹏,建筑面积87.77平方米。
8号楼905室,张甲录,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8号楼1005室,李平,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8号楼908室,张仁华,建筑面积127.36平方米。
以上宏达二期购楼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对以上住户进行公开公示,在法定期限内未有人提出异议,将进行商品房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特此公示。
联系人:冯晓宏
联系电话:0437-6200021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
遗失声明
李荣遗失残疾证,证号22032319530420481722,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张丽娟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220323197205267248,声明作废,丢失后的违法用途一切责任与本人无关。
遗失声明
因权利人将以下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现申请补发,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逾期我中心将补发新证,注销原证。
孙时强、杨晓茹因保管不善,将房屋他项证TX00005232号遗失,该房屋坐落在伊通大街西侧卫生防疫站北侧东栋2单元401室,建筑面积78.73平方米。
伊通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
注销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智博涵幼儿园,法人高毓泽,身份证号码220102198901151849,组织机构代码证52220102MJY804327F,(办学许可证号:122010260000941)自2025年3月8日起终止办学,申请注销,请相关债权人45日内到该处办理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毓泽
联系电话:1306914509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天街以东、伊通河以西园中园小区B区3幢1单元201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