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李先生:
答: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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