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建设街,乐文路(凤凰城东区一期)的不动产登记:
靳风华,2号楼5单元4层西侧;
刘 凤,2号楼3单元5层西侧;
王德龙,2号楼3单元4层西侧;
李艳东,9号楼点式1单元6层东侧;
袁宏伟.姜 新,12号楼3单元3层东侧。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