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下调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对价格落地工作进行部署。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今年5月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与相关17个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进行了协商,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确定了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按照通知要求,抗癌药相关企业将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各地药品招标采购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按照新价格公开挂网。 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加强指导,做好新价格的落地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尽早得到真正的实惠。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在对部分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