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居民冯某来到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被告刘某、孙某(夫妻关系)偿还欠款三千元。 “我要起诉他俩,什么时候能开庭?” “还联系不上了,我看让法院给你发传票你还不来。” …… 冯某在立案庭窗口情绪显的激动,骂骂咧咧、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立案庭法官从冯某只言片语中了解到:原来冯某与刘某、孙某是很好的朋友,此款系刘某、孙某在原告处购买装修材料的货款。原本钱不多,冯某也不想起诉,但近期向刘某、孙某提及要钱时,被告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后来甚至恶语相向,一气之下冯某才来到法院对刘某、孙某提起诉讼想要依法讨回公道。 明确案情后,长白县法院立案庭法官考虑到疫情期间应该尽量减少接触,便在安抚好原告后,立即通过电话与被告刘某、孙某取得联系。 法官在电话里将案情与被告核实后,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被告讲明他们无论如何也推脱不掉还款责任。 被告意识到自己欠款不还的严重性后立即转变态度。主动向原告冯某道歉,表示自己之前不还钱的态度和行为是不对的,愿意承担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还款义务,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还款1000元。 接着被告刘某跟孙某对原告冯某说“由于近期受疫情影响,现在家里没有那么多的存款,没办法立即出门挣钱,暂时不能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剩余欠款会尽快还清。”看到刘某和孙某态度转变,冯某气也消了,表示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出门挣钱自己能理解,同意给被告时间筹钱。至此案件在立案阶段调解成功。 长白县法院立案庭通过一次电话,几句贴心话,将矛盾纠纷在院内化解,即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友情。真正做到了疫情之下多变通,立案审判常思考,柔性执法暖人心,人情法理均兼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