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新闻发布会在长春举行。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高占东介绍《吉林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与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姜拥华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高占东介绍,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陆续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免费开展培养培训,落实保障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全省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但近几年我省在岗村医呈现逐年减少趋势,主要原因是受执业准入影响,村医补充数量十分有限。同时,2016年开始,我省建立村医退出机制,为年满60周岁离岗村医发放生活补助,部分年龄较大的村医退出村卫生室。另一方面,由于村医待遇低,岗位吸引力弱,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还存在。截至2019年底,全省还有372个村卫生室缺少驻村医生,通过采取邻村代管或上级医院下派形式解决。 省卫生健康委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起草了《吉林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暂行办法》,先后通过组织公共卫生领域相关专家召开研讨论证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经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卫健委名义印发各地。 针对招录考核的公平公正问题,高占东表示,《办法》明确了定向招录的原则和纪律要求。省卫健委建设全省统一的定向招录村医报名信息系统,按照《办法》规定,统一设置报名信息录入的资格条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确定招录人选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日,确保信息准确、过程严谨、结果透明;通过计算机答题方式组织考试,进一步降低人为干预因素。 考核入职的乡村医生能否胜任基层工作,有没有配套机制,一直是百姓所关注的热点问题。高占东介绍,医学毕业生进入到村医岗位开展临床实践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办法》第九条规定,定向招录乡村医生到岗后,在1至2年时间内,各地要保持原有上级医院派驻、邻村代管村卫生室的执业模式不变。上级医院下派医生要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临床带教,加快提升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共同做好健康扶贫等工作。 “乡村医生的政策待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姜拥华说,经定向招录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定向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执业活动,其有效期为5年。相关培训、进修机会要优先考虑定向招录乡村医生,鼓励其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县级人民政府要为定向招录乡村医生提供相应的食宿场地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定向招录乡村医生与目前我省在岗乡村医生享有同等补偿待遇;鼓励各地结合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或“乡聘村用”,由市县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政策。 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姜拥华介绍,省卫健委已经制订2020年全省定向招录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各地,通过组织考试形式,为全省缺少驻村村医的村卫生室,包括因村医年龄较大无法完全承担职能的村卫生室,定向招录乡村医生。今年的招录工作,大致分为5个阶段:4月30日前完成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定向招录需求;广泛发动宣传政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开展相关的宣传;预计在5月13日至5月22日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预计在5月30日前组织考试;预计在6月中旬前所有招录人员到岗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