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组织全省户政管理部门召开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部署会,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方案》,对全面启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该方案,10月10日起,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在总结固化前期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调整优化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基础上,全面启动“全省通办”工作。 届时,企业和群众申办户籍业务时将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可在全省任意派出所提出申请,窗口民警通过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核查社会资源信息,自动调用户籍地派出所电子户口专用章,实现以下20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 “全省通办”的20项户籍业务 出生落户(含超过6周岁补报往年出生)、夫妻投靠落户、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落户 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身高、血型、宗教信仰、监护人、职业变更更正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户口簿首次申领、户口簿丢失补领、户口簿损坏换领…… 据了解,在此前,省公安厅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陆续出台多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已经在户籍管理方面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全面下放业务审批权限,所有管理权限已经基本上“放到底”。 开展户籍业务“全省通办”是回应群众对“放管服”改革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打破政务服务时间、空间限制,实现户籍业务“就近办、异地办、自助办”的有效途径,对推动户政服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按时完工。 一、要选好试点 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及时汇总上报试点中遇到的问题不足,总结梳理具有本地特色的金点子、好经验,为全面启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提供支撑。 二、要做好培训 省、市、县三级户政部门要通过视频会议培训、实地培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全省通办”政策要求、系统操作要求等方面内容,确保户籍内勤民警全员参训、人人过关。 三、要搞好配合 要加强与政工、警保、宣传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顺利推进。 四、要做好保障 要加强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的人、财、物支持,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五、要开展好宣传 各地要充分借助报纸、广播、 “两微一端”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工作总结推广力度,引导群众关注改革、知晓政策、应用成果,集全省之力共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吉林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