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 文件明确提出: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 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指导意见明确,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小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