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通榆县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举办通榆县河长制湖长制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了《吉林省河湖长制条列》及《通榆县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并将各河长的任务落实到实处,成立了通榆县河长制工作群,建立了反馈机制。 河长制是由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依法依规管河治水的一项制度,此项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基层探索阶段、区域扩展阶段和全面推行阶段。从2007年江苏太湖发生大规模蓝藻危机后,无锡市率先出台河长制,明确将79个河湖断面水质的结果纳入各市、县、区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此后从2012年到2014年,各地积极响应江苏省的河长制,并迅速在浙江省推进,后获水利部大力推荐。中办、国办先后在2016年和2017年的12月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8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河长制的主要工作任务体现在:加强水资源保护,主要体现在管控水的用途、用量,提高水的使用效率和价值,防止水浪费、水短缺、水匮乏,严控河湖污染。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主要防止对河岸线的侵占及滥用,保持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加强水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水生态修复,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自河长制实施以来,通榆县通过协调、督察、巡查、反馈、解决问题等,已经在河湖管理体系,分类整治,分段落实,系统管理,水资源管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岸线管理及水生态维护等九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小小的河水干净清澈,水面已经不再有垃圾漂浮,污水排放得到很好的管控和治理,水中生态得到了很好的平衡和维护,河岸上设立了公示牌、警示牌,通过培训学习各河长能更全面细致的向百姓宣传维护水资源的有关知识和制度,调动全民的积极性,使全民参与到维护水资源的活动中来,共同建立和谐美好的家园。 |